寻找“最美”的你!安定镇第二届 “最美人物”评选活动开始啦!
2023-07-28 15:36:1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安定镇政府 | 编辑:廖一泓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7136

安定镇第二届


“最美人物”评选活动

 

弘扬最美精神

凝聚前行力量

 

 

 

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弘扬社会新风,全面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新的伟大工程,近日,安定镇第二届“最美人物”评选活动正式启动!

如果您身边有这样的典型,请您积极参与,踊跃推荐。

 

 

 

01

评选细则

评选内容

 

(1)“自强自立最美奋斗者”

(2)“身残志坚最美追梦人”

(3)“见义勇为最美英雄”

(4)“回乡创业最美大学生”

(5)“孝道传承最美儿媳”

(6)“爱岗敬业最美标兵”

(7)“诚实守信最美经营者”

(8)“垂范邻里最美乡贤”

(9) “热心公益最美天使”

(10)“乡风文明最美引领者”

(11)“乡村振兴最美领头雁”

(12)“和谐安定最美守护者”

 

评选要求

 

①“自强自立最美奋斗者”

评选范围:全镇范围内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中的致富能手;

评选名额:10名;

评选条件:自强不息,艰苦奋斗,吃苦耐劳,不等、不靠、不要,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,并热心带领其他脱贫户增收致富,助推乡村振兴,得到群众普遍赞誉。

 

②“身残志坚最美追梦人”

评选范围:全镇范围内所有残疾人;

评选名额:不限(以实际事迹为依据);

评选条件:身残志坚、自强不息、事迹感人,在残疾人中得到普遍赞誉;不上访闹事,不参加封建迷信;有一技之长,能解决自身家庭问题的同时还可以帮助他人;有坚强的意志,业绩显著,贡献突出。

 

③“见义勇为最美英雄”

评选范围:全镇范围内所有公民;

评选名额:不限(以实际事迹为依据);

评选条件:在国家、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,勇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,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;在抢险救灾中,奋勇排除险情,全力维护国家、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 

④“回乡创业最美大学生”

评选范围:全镇范围内所有回乡创业大学生;

评选名额:不限(以实际事迹为依据);

评选条件:具有坚韧不拔、勇于创新、励志奋进的精神,能用所学知识技能反哺家乡,带动周边群众就业致富;加强自我管理,合法经营相关项目和企业,以“公正诚信、优质服务”赢得市场。

 

⑤“孝道传承最美儿媳”

评选范围:全镇范围内所有儿媳;

评选名额:10名;

评选条件: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;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,家庭生活温馨和谐;在家人亲属有伤病、残疾时,不离不弃、守护相助、患难与共,事迹感人,群众赞颂。

 

⑥“爱岗敬业最美标兵”

评选范围:全镇范围内所有在职在岗工作人员;

评选名额:30名;

评选条件:具有干一行、爱一行、钻一行、精一行的工作态度;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,办事公道正派,不计个人得失,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集体荣誉。工作刻苦钻研、精益求精、勇于创新,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,在同行业中实绩突出。在急难险重工作中,勇于担当、敢于斗争、善于攻坚,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。

 

⑦“诚实守信最美经营者”

评选范围:所有在本镇经商、办企业的人士;

评选名额:10名;

评选条件:遵纪守法、诚信经营,从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,从未出现环保突出问题及负面社会舆情,在赈灾、扶老、助残、救孤、济困、助学、助医以及支持家乡建设等公益领域作出突出贡献,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,社会反响良好,赢得群众普遍赞誉。

 

⑧“垂范邻里最美乡贤”

评选范围:全镇范围内所有乡贤;

评选名额:10名;

评选条件: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传递社会正能量;思想道德高尚,遵纪守法,有良好的家风家教,邻里和睦,嘉言懿行垂范乡里;在创业致富中,积极发挥引领作用;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各类公益活动开展;为人正直、以身作则,主动参与社会治理,善于调解邻里纠纷、化解各类矛盾。

 

⑨“热心公益最美天使”

评选范围:全镇范围内所有爱心人士;

评选名额:10名;

评选条件:长期以来热心支持、参与扶贫济困、扶老助学等公益事业,事迹突出,具有显著时代特征,有较广泛的社会知晓度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。

 

⑩“乡风文明最美引领者”

评选范围:全镇范围所有公民;

评选名额:10名;

评选条件:尊老爱幼,勤俭持家,明礼诚信,友邻和睦,倡导家庭美德;积极进村入户宣讲党的理论和政策,自觉抵制“黄赌毒”,倡导健康、向上的新风尚;坚持移风易俗,反对封建迷信,自觉做到“婚事新办、丧事简办、余事不办”,摒弃低级庸俗的耍新郎新娘、闹洞房等不良陋习;家庭环境好、庭院美,自觉缴纳环卫费,带头履行好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,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坚决抵制“六乱”行为。

 

⑪“乡村振兴最美领头雁”

评选范围:全镇范围内所有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带头人;

评选名额:10名;

评选条件:勤劳善良,实干担当,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,积极培优产业,创业致富,同时做到致富不忘乡邻;热心公益事业,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,经得起多方面考验,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。

 

⑫“和谐安定最美守护者”

评选范围:全镇范围内所有公民;

评选名额:10名;

评选条件:在夫妻和睦、孝老爱亲、邻里互助等方面事迹突出、精神感人;积极参与“群英断是非”等工作,主动有效化解邻里矛盾纠纷,得到群众普遍赞誉;志愿开展义务巡逻,积极参与“五防”工作(防性侵未成年人、防民转刑、防交通亡人事故、防电信网络诈骗、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),不上访告状,不参与封建迷信;家庭环境优美、家居习惯良好、遵守社会公德;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、违反公民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。

有以下行为者,不得列入最美系列候选对象:3年内,凡存在违法违纪案件、凡参与上访告状、凡参加邪教活动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负面舆情者。

 

评选步骤和要求

 

 

1.个人自荐。各单位、村(社区)要发动符合参选标准和条件的个人、家庭自行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前。所有自荐对象都需按要求填报《安定镇第二届“最美人物”评选活动推荐和审批表》,纸质档报送至安定镇创文办(镇机关中心办公楼101办公室),电子档报送至邮箱2216977158@qq.com,联系方式:0730-6351101。

 

2.组织推荐。按照组织隶属关系,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。所有参加评选的对象,由所在单位和村(社区)推荐建议人选,并按要求填报《安定镇第二届“最美人物”评选活动推荐和审批表》,在9月15日前,向安定镇创文办递交纸质档和电子档完成申报。

 

3.评委评定。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,由镇评审组对个人和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,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进行联合审查、组织考察,于9月28日前按评选条件择优评选确定候选名单。

 

4.名单公示。最美候选对象在微信工作群、镇机关、镇直各部门和各村(社区)宣传栏同步公示一周,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(举报电话:0730-6351101)

 

5.表彰奖励。召开第二届“最美人物”表彰大会,对评选出来的最美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,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宣传推介。

 

 

 

02

评选活动推荐和审批表

 

 

 

 

-END-

 

 

 

责编:廖一泓

来源:安定镇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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